作家张抗抗因对自己的小说《
作女》改编为电视剧《
卓尔的故事》效果不满意,提出了“影视话语霸权损伤文学个性”的问题,再度引起了影视剧改编的争论。那么,这个“影视话语霸权”是否存在?影视改编是以观众口味为基础的吗?记者采访了有关人士。
■刘和平(《
雍正王朝》编剧):改编谈不上损害原著精神
“影视话语霸权”这个感慨多少带着张抗抗的感情色彩,任何改编都不可能存在损害原著精神的情况。作者可以拿出小说来对照,哪个地方已经发生了变化,但电视剧已经是另一个作品了。如果改编之后还和原来一样,那肯定不是成功的改编。改编的电视剧能让原作者满意的非常少,因为作家在创作时有一种使命感,至少存在文化冲动,而改编电视剧更多是一种商业行为。电视剧市场需求大,粗制滥造的相当多,电视剧很多赶不上原著。不过影视创作者所找的“观众喜欢”这一理由不成立,他们忘记了观众喜欢看的永远是有生活质感的东西。
■郎云(《
这里的黎明静悄悄》编剧):“观众口味”不该是挡箭牌
对于影视改编是为了迎合观众口味的说法,郎云并不赞同,“这是商业风气,不一定是观众的口味。影视工作者不说是教育观众,也要引导观众,哪能一味迎合?”郎云说,根据小说改编的影视作品,一般都有比较好的文学基础,像张艺谋早期的作品。近些年好多影视作品受争议,主要原因就是脱离小说自己编,文学性欠缺,而且人物塑造、作品节奏等也存在不足。不是所有的东西都适合于改编成影视剧。如果适合改,就应该对文学进行挖掘,而不是胡乱添加三角恋情等迎合观众的口味。“经过多年的培养,观众的口味已经发生变化,现在再放《
渴望》说不定大家都不爱看了。”
■郑凯南(《
空镜子》出品人):双赢的可能性在利润
“影视话语霸权”是不可避免的,很难改变。影视作品想涵盖更多的受众,会抹杀一些文学的个性,但并不意味着,它就减低了思想价值。为什么会引起争议,就是因为改编者会打上他个人的痕迹。当时与万方的《空镜子》同时播出的还有铁凝的《
永远有多远》,小说反响是后者比前者要强一些,但电视剧播出后,前者比后者更受关注,这就证明影视改编大有可为。它也不完全是一种霸权,只是影视更受市场的控制,不可能无视观众的审美习惯,不可能孤注一掷。我认为影视改编文学作品,双赢的可能性在于利润。
■尹鸿(清华大学教授):影视改编需要寻找平衡点
影视作品比文学有更大的市场需求,如果不考虑市场,当然会失去商业利益。这就需要在改编时寻找一个平衡点:在大众愿意接受的共性和大众自身的个性之间寻找平衡。不能让文学凭空想象大众接受的尺度。观众对个性的需求越来越强烈,这是现在影视急需解决的问题,但制作者往往不愿意冒险。
■二月河(《
雍正皇帝》作者):《雍正王朝》的几个没想到
《雍正王朝》播出之际,我就多次表示“没想到”,我心里本来有个雍正,突然出来个唐国强说这就是雍正;我没有想到邬思道那么胖,像个土财主;没想到九王爷那么活泼;我也没有想到雍正走路、说话的速度都那么快,这和我心中的形象接不上头。主要问题是,它把一个立体的社会小说改成雍正个人的传记。把雍正这个有功有过的人物塑造成圣人,光说功,极少说过,雍正实际上是很刻薄的。影视霸权的存在对文学个性确有损伤。
■温瑞安(《
四大名捕》作者):作家与导演像是天敌
影视改编应坚持两个原则,一是忠于原作;另一方面要关照观众的欣赏层次。两方面做得很完美的电视剧我几乎没见过,而且有时作家与导演好像是天敌,像《四大名捕》改的电视剧,往往只保留一个故事雏形,简直是误导观众,混淆视听。电视剧要讲究艺术的真实,如果是历史剧的话,同时也要关照到历史的真实。
■陈源斌(《
万家诉讼》作者):影视同期书只是影视说明书
我对《万家诉讼》改编的电影《
秋菊打官司》还算满意,小说中所用的“讨个说法”,借助于电影的穿透力,成了社会流行词汇。小说就是小说,影视就是影视,两者是根本无法等同和替代的。由影视剧改编的“文学作品”,说得刻薄一点,它们有点儿类似于快餐或说明书。影视和文学的多媒体开发还处于泥沙俱下阶段,影视对文学会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,但存在着一个渐进的过程。从理论上讲,由影视也可以改编成优秀文学作品,但成功的范例还没有出现。
■万方(《空镜子》作者):作家参与改编减轻损伤
我对自己作品的改编,笼统说都算满意,人家做得比较认真。艺术作品之间的互相改编,就跟植物的嫁接一样,很自然的事情。要减少损失,作家可以参与改编,《空镜子》、《
空房子》都是我自己做剧本。自己改编,其个性损伤会减少到最小的程度。 (李彦/刘江华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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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张抗抗小说《作女》改编的电视剧《卓尔的故事》播出后,引起了一场关于“作女”的争议。张抗抗认为原小说的精神已经被电视剧抽空,《卓尔的故事》与《作女》已没有内在的联系。而电视剧主创方面的回应则是:电视剧只是借用了原著小说的故事形态,勿用小说标准来衡量电视剧改编。小说原作改编电视剧引发的几轮争议,其实体现了当下文学作品影视改编的普遍问题,包括影视改编与原作的关系、影视改编对观众的引导方向等。对于之前电视剧主创方面对“作女”精神的解读,对于小说与影视改编的关系问题,张抗抗最终发表了意见。
■“作女”不应是刘慧芳
这次争议的主要问题在于对“作女”这个概念理解的分歧,在表现“作”的精神上,两方面的意见是不统一的。主创方面认为《作女》的改编应适合电视剧这种载体,而张抗抗质疑的不是删节掉“性”场面,而是《卓尔的故事》与《作女》已没有任何内在联系。
张抗抗说:“看了《卓尔的故事》,我觉得袁立演的卓尔挺可爱,但我觉得小说的基调,卓尔恰恰不应该那么可爱,‘作女’们那些违反常情的行为,有时甚至让人讨厌。这个人物塑造得太完美了,其实,‘作女’本身带有很大的缺陷,如果像电视剧里的卓尔那样善良纯洁、见义勇为、助人为乐,社会早就认可她了,‘作女’也就不会被社会排斥了。”
“两周前在北京电视台做阿忆的《
非常接触》的读书节目,阿忆说他看了电视剧光盘,觉得卓尔像现代版的刘慧芳。我当时还没看过,觉得非常惊讶。因为这完全不是我写作的初衷,有一种被偷天换日的感觉。如果细读原作,会发现目前电视剧中最出彩的情节和细节,都来自于原小说文本。剧本中增加了马秀秀和小胡子的那条线索,但完全看不出来这条线索同‘作女’究竟有什么内在联系。丁丁爱上卓尔的弟弟,最后去了美国,都不符合人物的性格逻辑。”
■电视作品强调“大众”已成为借口
张抗抗认为,改编自文学作品的电视剧的一个难题就是过于“形似神不似”,为了迎合观众而做。“‘作女’不是一个概念,而是从许多活生生的女人生活表象中,提取出来的‘不断放弃又不断开始’的现代女性精神。我写《作女》,就是为了表现当代女性生活中那些非常态的现象,而电视剧却变成了‘常态’。那种常态的生活方式,早已被许多电视剧不厌其烦地重复过了,因而我说《卓尔的故事》不是《作女》。电视作品创作总是强调‘大众’,它其实已经成为一种借口。这个潜台词就是大众只配享用‘粗茶淡饭’,‘大众’的理解力其实已远远高出制作者的预想,这也是电视剧创作始终只能在消费和娱乐的层面上徘徊的原因。”
张抗抗认为电视剧的偏差在于“作女”不“作”,她说:“汉语方言中的‘作’字原本是一个贬义词,《作女》就是要对这种延续几千年的传统文化中女性定位进行质疑。卓尔‘作’的欲望不是为了改变自己物质条件,也不是为了改变自己的命运,而是要让自己活得像自己、让生命力得到最充分的张扬、使自己的人生更精彩,所以她只能不断地同自己较劲。女性面临着强大的社会文化传统的制约,‘作女’们表现出
来种种不近情理的自我折磨,实际上是女性的另一种反抗形式,‘作女’如果不‘作’,就消解了作品的进步性,当初我也根本不会有创作这部小说的冲动,电视剧也少了新意。”
■原作者至少有权利表示惋惜
文学作品走上荧屏一直面临着众口难调的问题,应该说文学这种小众文化,有了电视大众文化的承载,对观众是一件幸事,对制作方是一种商机。制作者为两者是不同的载体,无可比性,文学与影视的关系到底如何处理?
张抗抗认为两者不能分家:“影视改编文学作品有一个最基本的常识,比如《卓尔的故事》不是一部原创的电视剧,而是根据小说《作女》改编的。从改编到拍摄、到片子剪辑完成后送审的全过程,用的都是原小说《作女》的书名,直到最后才改成《卓尔的故事》。制作公司完成上市销售的光盘,名字也叫《作女》,可见它希望并力求传播的是原作品的精神。”
虽然小说改编成电视剧,已经不是同一种艺术式样,很难在同一层面上来讨论,但张抗抗表示:“许多作家对此往往采取回避的态度,作者有时看着作品被人变成了一个面目全非的东西,也只能默认。但小说毕竟是自己的孩子,面对一部从精神内涵上被抽空的作品,原作者至少有权利表示一点惋惜吧。”在采访中,张抗抗认为“影视话语霸权”是眼下电视作品的致命伤,也严重损伤文学的个性,有合理的讨论空间,才能促进文学作品影视改编水平的提高。
张抗抗说:“比如小说《作女》一开篇的两页内容(企图不择手段让男上司同意她去南极),本来只是卓尔在走投无路中瞎琢磨又很快被她自己抛弃的一些念头,而在电视剧中,却用了整整半集的篇幅加以大肆渲染,卓尔试图‘勾引’男上司的种种设想,变成了实景,被表演得津津乐道、淋漓尽致,其格调和品位令人生疑。演员如果只读剧本,会丢失原著中很多原汁原味的文学营养。我想说的是:当文学通过影视的媒介,向更多人传播的过程中,‘影视话语霸权’会造成对文学品质的极大伤害。” (李彦)